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媒体(自媒体) 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党委宣传部 责任编辑:李连旭 发布时间:2025-12-05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校新媒体(自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各单位新媒体(自媒体)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一)以校内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学生组织社团等名义开设的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官方新媒体账号。

  (二)以师生个人身份注册运营的含有学校全称或简称的各类自媒体账号。

  二、年审办法

  本次年审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内新媒体(自媒体)平台的发布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的要求填写《新媒体年审表》(附件1)《教职工生自媒体年审表》(附件2),并准确填报《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年审信息汇总表》(附件3)。

  各单位报送《年审表》《汇总表》后,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新媒体(自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进行抽查。对于通过年审的新媒体(自媒体)平台,有资格进行下一年度的更新运营,党委宣传部还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对于年审内存在问题的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党委宣传部将以书面方式反馈给所属(挂靠)单位;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三、具体要求

  (一)新形势下,新媒体是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承载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重要职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认真组织、安排专人做好本次年审工作。对于本次年审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取消“2025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二)《年审表》《汇总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由各单位教工宣传员在12月10日12: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综合楼9536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新媒体年审”方式命名,打包压缩一并发送至hkcxcb@163.com。

  (三)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长期闲置未更新的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注销。

  联系人:李连旭 15188258096

         附件1:新媒体账号年审表.docx

         附件2:教职工生自媒体账号年审表.docx

         附件3:新媒体(自媒体)账号年审信息汇总表.docx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