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新闻作者: 责任编辑:王俊锋 信息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日期:2023-06-14

  为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近日,郑州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新密市白寨镇政府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原负责人李建国挪用“三资”账户资金问题。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4月26日,李建国利用管理白寨镇政府“三资”账户的职务之便,通过加盖翟某某及本人印鉴、开具电汇凭证、转账支票等手段将“三资”账户资金转入其多名朋友银行账户,再由以上人员将挪用资金转入李建国本人银行账户,先后挪用“三资”账户资金13笔共计495.6366万元,用于赌博。2022年9月,李建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0.3万元。

  2.新郑市郭店镇冯寺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万松未将集体收入纳入“三资”账户、违反规定滥发补助问题。2013年,冯寺村村民委员会与河南某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冯寺村1976.5亩耕地出租给该公司从事高科技农业生产、经营和销售。协议签订后,该公司先后支付了4年租金共计976.9372万元,其中有762.5472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郭店镇“三资”管理账户,直接用于兑付群众租金、支付村办公经费、给未分得土地的群众支付流转金等,还给村组干部违规发放补助共计7.78万元,其中冯万松本人领取0.93万元。冯万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冯万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管城区南曹街道办事处南曹村第9(1)组原组长刘保家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2018年至2021年期间,南曹村原七组组长张某某承揽了南曹街道李马庄安置区施工工地基坑土方转运业务,其联系刘保家以每车100元的价格,将相关土方交给刘保家处理。刘保家授意他人将废弃土方多次倾倒在机场高速收费站附近的9(1)组农田上,造成10.885亩耕地的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刘保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9月,刘保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登封市白坪乡卫生院原负责人崔纬宁违规使用“7˙20”救灾资金用于办公区域装修改造、未及时将购买的办公用品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管理问题。2021年7月,登封市白坪乡卫生院因“7˙20”暴雨影响受灾。按照上级要求,白坪乡卫生院将包含辖区卫生所在内的受损情况以台账形式进行了上报,后登封市医疗卫生系统向白坪乡卫生院下拨灾后重建资金30万元,并下发文件对资金使用提出具体要求。因卫生院原会议室太小且被水浸泡,时任白坪乡卫生院负责人崔纬宁在未开会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决定改造装修一个新会议室,新购买24套会议桌椅。同时,个人又决定对门诊楼输液大厅、卫生院内卫生间进行整修。上述装修改造项目均不在前述受损情况上报台账之列。另外,白坪乡卫生院使用灾后重建资金购买了6台台式电脑和2台打印机用于办公使用(在受损情况上报台账之列),但没有及时将电脑和打印机录入院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管理。2023年1月,崔纬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