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被授予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日前,学院在省教育厅、省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联合组织开展的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通过考评,被授予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据悉,这项工作是根据省教育厅、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办﹝2014﹞494 号)精神组织开展的。

  几年来,学院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围绕创建目标,按照创建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持之以恒地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确保了学院稳定发展和生命财产安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各单位积极响应配合下,通过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2019年经学校申报和县、市推荐以及省教育厅、省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安安厅联合考评,最终学院被授予省级“平安校园”称号。

  校园安全工作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一如既往,常抓不懈地把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做得更好。让我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