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度“文明教职工”、“ 文明家庭”的通知


  为深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引领学院职工和家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文明教职工”、“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全院教职工

  二、评比原则

  1、坚持教职工公认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比标准

  (一)文明教职工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热爱社会、热爱生活、热爱学习。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无失误失职、教学事故等情况发生。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自觉地文明、安全、健康意识和较高的个人素养,知荣明耻、诚实守信,严于自律。

  4、自觉彰显职业道德,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境里注重传播“正能量”。具有积极的影响力。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无以权谋私、以职谋利行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文明家庭

  家庭成员自觉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注重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夫妻互敬互爱,互帮互学,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婚姻幸福美满,家庭成员之间平等、民主,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健康成长,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推荐要求

  (一)文明教职工

  各部门推荐1名,各分院推荐2名候选人。推荐时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发扬民主,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二)文明家庭

  各部门、各分院各推荐1户。按照推荐条件要求,将候选家庭成员的品德修为、文明程度纳入考量范围,选树文明家庭榜样,传递良好家风,共建文明校园。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推选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

  2、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9日前将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至组宣部(图书馆8820室),电子版发送至msnews@qq.com。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