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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通讯员的通知



作者:组宣部  来源:原创  时间:2016-11-24  责任编辑:王晓枫

学院各部门、各分院:

2016年,在上级宣传部门及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院工作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学院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学院声誉和地位的提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在新闻宣传工作中,全院各单位、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努力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经院党委研究决定评选出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优秀通讯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领导重视。积极参与、支持新闻宣传工作,有明确的宣传工作指导方针和实施方案。

2.组织健全。建立有新闻宣传队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新闻理论和业务学习。

3.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特色鲜明,内容充实丰富。有专人管理,网站栏目及新媒体平台内容更新及时,出现问题能及时回应和引导。

4.新闻报道准确、及时、有效。新闻稿件数量多、层次高。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通讯员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

2.文字作品质量高,采用率高。

3.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参评范围为全体教工,优秀通讯员参评范围为全体在册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全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推荐,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申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以基层党总支为单位,提供申报表2份,并将有关新闻稿件(原件或复印件)、微博微信页面截图及上报材料目录一并送交;申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通讯员,提供申报表1份,有关新闻稿件(原件或复印件)、微博微信页面截图需一并送交。

3.有学生培养任务的单位,原则上推荐6名候选人,其中教师2名,参与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学生4名,参与优秀通讯员评选;无学生培养任务的单位,每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参与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院团委下属学生组织社团推荐10名学生参与优秀通讯员评选。

4.所有申报表格和材料须经部门领导审查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16年12月1日前送交至组织宣传部办公室(图书馆8楼8820室)。联系电话:0371—23885832



中共河南大学民生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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